终于等来了新的《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秦岭路淮河路小区几千户业主期待扯皮已久的物业费问题尽快解决: 物业存在问题:一、怀疑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招标中存在串标违法行为,强迫业主先签订物业合同,再签订购房合同,反映绝对属实,请入户调查。
二、本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应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所谓的该物业公司没有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和物业资质,在开发商支持下,以不让装修、不给签购房合同等非法手段强行从2011年开始收取高昂的物业费,1.7元/平方米;
基于以上违法事实,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今早介入调查开发商和物业的违法行为,依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追退非法收取的物业费,并给予开发商和物业从重处罚。同时,希望政府部门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服务,协调有关方面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业主自己满意的守法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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