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定了一套二手房,在缴纳完中介费后,2013年10月16日,去郑州银行办理房贷手续,我和中介代办员一起到郑州银行,为我办理房贷手续的是另外一家叫郑州友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公司,由于初次购房无经验,当天在郑州银行二楼房贷中心,我按照该公司的要求,共交了高达11831元的费用,收费明细不祥。交费后只开了一张收据,收据上只写简单的几个字“银行贷款费用”。
一直等到今年年中,房子的手续才全部弄完,去银行(该公司在郑州银行房贷中心驻派有员工)领了房本和贷款合同,在领的时候我问他们要发票,该司员工态度傲慢的直接说没有发票,他们从来不开发票,只有收据。问他们收费明细,他们说不知道,时间长了,找不到当时的资料了。
我上网查了一下,也对比了别人买房的经验,根本花不了这么多钱,这笔费用收取的很蹊跷,比如在不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买了一份保险。其他收费更是让我一头雾水。而且该公司拒不开具发票,更是侵犯消费者权益。所以特向贵局投诉,希望可以展开调查,为消费者讨回公道。谢谢!
诉求
1.让上述公司(郑州友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明确指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明细。如存在违规收费,必须退还。
2.依法开具所收费用的正规发票。
再次感谢!
我的联系方式已通过站内信的形式发给"管城分局",请明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