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郑网”非法组织旅游投诉的回复
首先,非常感谢网友“新郑正能量”对新郑旅游文物事业的关注,针对您投诉《“新郑网”非法组织旅游从中获利,存在安全隐患》一事,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高度重视,对“新郑网”的负责人及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就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1、您所投诉户外活动的举办主体为“开心户外俱乐部”,“新郑网”网站为一免费信息发布平台,并没有参与活动的组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网站有责任有义务对其发布信息进行监管,“新郑网”没有及时了解“开心户外俱乐部”经营手续是否完备。我们已建议“新郑网”网站进行整改,要求其对发布信息将在24小时内进行删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发布信息的监管力度,保证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该网站积极配合我局工作,目前已将相关内容删除。
2、因“新郑网”网站属于工业与信息化部及公安局网监大队共同管理,我们将提请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户外俱乐部的经营许可证由教体局审发,其主管部门为教体局,我们将提请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为了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建议广大市民外出旅游时,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合法注册旅行社参加旅游。
5、做为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我们也将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注意区分旅行社、门市部与户外俱乐部的差别,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感谢您对新郑旅游事业的关注!
新郑市旅游和文物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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