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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私自将搭建的车棚租给他人为什么没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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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0:07: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

2014-9-19 15:33

关于亚星物业的回复 请注意 并不是我放在那里丢失 而是物业搭建车棚出租给他人挪动我的车到别的地方所以造成丢失 我的车在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半年没有任何问题 物业首先没有经过和业主商议搭建车棚私自把车挪到其它地方 并且造成车子丢失产生损失  而且 我提到的搭建车棚也没有让业主使用而是租给私人做生意这个为什么没有答复?难道这是合法的吗?为什么对问题避重就轻?如果他们违法就该处理 不是说原来违法了 现在改过来就算了的 没有严厉的措施下回还是要犯的 就租给私人做生意这一点 一年间找物业说了不止七八回 炒菜的声音扰人 并且油烟呛人 这个都怎么算?为什么现在就只站在物业的立场去考虑?既然物业收取的管理费包含了安全方面的费用 没做好肯定要承担责任 如果有监控也许小偷害怕就不偷了呢?如果大门有门禁系统小偷就出不去了呢?物业不能只是管管绿化卫生 随便找几个老头看门就算了,我们业主最需要的首先是住的安全舒服其次才是干净的环境 现在却本末倒置 想想看 卫生干净绿化好和被偷被盗哪个更严重呢?如果说物业要沦为光收费的单位要不要也无所谓了 希望各部门的有关人员多考虑一下业主的感受 从两面都好的立场出发 现在很多人对物业不满意 这样那样的问题一大堆 真正的从民意出发才行 没有解决实质问题有什么用?我们提 就光说改 , 改不改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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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9-15 10:36:49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
车棚现已由业主使用中。对于业主提出因物业公司建设车棚,将其电动车挪放至他处,造成电动车丢失问题,物业公司表示建设车棚时是广大业主建议和相关部门要求建设,并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小区内公共场地非机动车停放免费,并有温馨提示告知业主财物自行保管,物业管理费中未收取保证业主财物安全的费用,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进行公共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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