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因此,该场所不具备设立条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通报中原区文化旅游局不得为该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移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无照经营场所予以取缔。
接心通桥网友关于伏牛路与汝河路口“乾宫国际”夜总会涉嫌无证经营的举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纪检监察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2014年9月15日下午16时30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纪检监察室联合中原区文化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抵达位于伏牛路209号的“乾宫国际”夜总会,对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场所正在营业,不能出示《娱乐市场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照经营,经向中原区文化旅游局了解,该场所未向该局申请办理《娱乐市场经营许可证》,我们向该场所负责人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该场所立即停业。
责任领导: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陈晔
责任人: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松
电 话:67180337
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14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