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已处理
新郑发改委
处理时间
2014-10-8 10:10
使用道具 举报
社区管理员
新郑发改委 发表于 2014-9-29 16: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你携带购房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业缴纳相关票据到新郑市物价局检查所,电话62672069 ...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6 10:0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