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封市杨红选非法占地情况的反映材料 举报人代表:张水欣,男,汉族,住河南省登封市大金店镇文西村。联系手机13*******82
被举报人:杨红选,男,汉族,住河南省登封市大金店镇文西村。登封市文西耐火材料厂董事长
举报事项:请求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登封市大金店镇人民政府,深入基层调查落实,依法对被举报人违法抢占耕地行为立案调查,并追究被举报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地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 被举报人杨红选在2005年以来利用担任我组队长职务霸占我村11组原集体土地5余亩,占用十余年来分纹未交纳租金,按每年每亩1000元,占用我组土地15年,合计侵占75000元集体土地租金。在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恳请登封市国土局给予立案调查,保护村民合法权益。 二.2014年6月以来被举报人杨红选连续非法占用大金店镇梅村多户农民基本农田8亩,非法建设耐火材料厂,恳请登封市国土局给予立案调查,保护村民合法权益。
综上,被举报人无视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多次抢占我村村民耕地多宗占为己有,严重违反了我国土地法,林业法,水利法,之规定,致使我村村民有地不能种,而敢怒不敢言,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只得发出正义之声,特依法予以举报。恳请上级主管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基层调查落实,并依法追究被举报人杨红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毁林,返还集体财产,恢复耕地。
此致
举报人代表:张水欣 张献忠 张天召 杨西有 张松振 梅忠臣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报送: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此信息来自: 登封市国土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