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镇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京襄城村七组的群众,最近我们生产队正在分地,我们要反应队长任爱民在分地过程中徇私舞弊的行为。任爱民的哥哥任为民因为不正干,老婆马瑞敏在08年之前与其离婚,儿子和女儿跟马瑞敏。今年又与一王姓妇女结婚,户口也签到我队,按理马瑞敏极其儿女三人不应分地,但是任爱民却在这次和08年动地的时候给哥哥的前任老婆三人分地,这是极大的不公。任爱民自08年当上队长以来,在未经社员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沟的几十亩地承包给他的哥哥任为民,具体年限不知道,承包款也不知道用到哪里了,08年陆春杰落户拿的3000千块钱也从未入账,也从未公布用途,我们强烈要求镇政府严查任爱民的渎职行为!请镇领导为我们做主!
京襄城村七组全体社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