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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要等2年之后领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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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13 09:47: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给单位缴纳社保已有2-3 年, 2014年7月生的宝宝,得知 领取生育津贴的时间是在2016年2月之前
如果这之后 离职,是否意味着 生育津贴 无法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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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0-13 17:06:3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四、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对于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我们严格按照《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在该文件规定的产假期间计发生育津贴。每个人的情况不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来审核确定。若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电话12333,工作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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