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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化纤纺织厂旧城改造违规收取水电气初装费达千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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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11:05: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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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工作时间

17495小时:28分钟

位于金水区经七路与红专路叉口西北角的郑州化纤纺织厂2期旧城改造项目,很多原化纤厂老职工也购买了部分房产,开发商通知10月18日交房,让买房人平均每户带1-3万多的相关费用,说是含装修基金和物业,及水电和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初装费,很多用户都要交好几万之多,明目张胆的乱收费,我市早年就明文法规规定,所有水电气暖及有线初装费一律不得收取,平均一户就上万,光这些所谓初装费就得拿出近2万之多,整个项目有住户五六百户之多,加起来仅违规收取的资金就达上千万,很多原化纤厂退休职工购买了此房,生活一直比较困难,还要还房贷,现在很多职工都聚集准备去省市政府上访告状,开发商违法违规,开发商说是你们公用实用单位,如自来水公司和电业局华润燃气让收的,请问是否属实??请有关部门尽快查处,为民做主----该开发商属于化纤纺织旧城改造项目部,办公地址在红专路经七路叉口西南角 华凯大厦2楼203和213房间,办公电话是6393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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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5 15:01:18 |只看该作者
已收到,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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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12 11:58:5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住房销售价格已含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费。该费用是由开发商直接向市财政缴纳,企业不再向居民收取该项费用。若开发商额外收取该费用,属违规收费,应向物价部门反映该问题。感谢您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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