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威尼斯水城一期业主,威尼斯水城所有三期社区中唯独一期是没有地下停车场的,且地上车位还特别少,购房时就以跟开发商开元公司沟通确认过,停车位这个少,将来车位紧张无处停车怎么办,开发商承诺位于一期二期之间的商业街也可停车。物业公司现实设立门禁要求业主办卡才可入内,但是起初只要表明是小区业主,小区车位已满还是会放行,今日,物业公司借着更换门禁及蓝牙门禁卡的机会,要求业主在去限时内将普通卡更换为蓝牙卡并补缴一定费用。而商业街区域内,即便是已办理过小区门禁卡的业主也不予放行进入。请问既然商业街既然是由小区门面组成,则本应同属于小区用地,小区业主理应享有商业街车位的使用权,再者即使有特殊原因必须要设卡收费,按规定也许征得一定数量业主签字同意才可实施吧?对于这种违规行为,还请按规处理。还业主们一个合理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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