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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之都小区物业违反规定100%,恶意收取停车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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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4:13: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5-1-7 16:52

我们是二七区碧云路盛世之都小区的,物业公司收取地面停车服务费标准是:每个车位每个月80元,但是根据最新的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郑价公2014,4号) 的通知规定,郑州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地面规划共用车位每车每月4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30元。
物业公司公然违反政府规定,希望物价局严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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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4 15:08: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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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6 08:44:59 |只看该作者

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郑价公2014,4号) 的通知规定

1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2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该小区物业从未得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没有暴利收费许可,恶意收费,指示保安不允许未交费业主的车辆进入,激化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


请物价局的领导,彻查此事,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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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1-11 09:32: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盛世之都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已与业主约定了停车收费标准且协议尚未到期的仍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待协议约定期满后再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
       若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超出收费标准的行为,您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具的收费凭证到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举报。
       感谢那您对物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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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1-19 11:06:28 |只看该作者
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郑价公2014,4号) 的通知规定
1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2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该小区物业从未得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没有暴利收费许可,恶意收费,指示保安不允许未交费业主的车辆进入,激化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


请物价局的领导,彻查此事,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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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1-19 11:07:39 |只看该作者
hepingvoice 发表于 2014-11-6 08: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郑价公2014,4号) 的通知规定1  ...

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郑价公2014,4号) 的通知规定
1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2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该小区物业从未得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没有暴利收费许可,恶意收费,指示保安不允许未交费业主的车辆进入,激化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


请物价局的领导,彻查此事,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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