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东路2号院的海豫花园,业主的权利得不到保护。
物业在本来规划好的的绿化带上建的车库,,而且正在销售,车库上面建造二层的电动车棚用来放电动车,我们业主拿出公摊的面积买来的绿化带,却他们强占改为车库,二次销售,现在的车库卖不出去,就租给别人,开早餐店,开超市,开修车店。严重影响小区的秩序。小区的问题,电视台已经报道过多次。而且违建也公布在郑州日报上了,而规划局只是对物汪罚款了事,根本没有拆,我想问你们收到罚款为目的,还是应该让物业整改,还给大家绿地为目的,你的罚款充实了国库,而我们1600户住户的权益呢。什么时候能保障。请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