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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的要求,城市棚户区改造2013年至2017年五年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232万户。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的精神,2014年办事处统一将辖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更名为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存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情况。 | -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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