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价公〔2014〕4号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8月1日 文件是空头文件吗?为什么小区物业不去执行?嵩山路淮河路兰德喜多家小区。开发商为河南兰德置业,物业为新世纪物业,国家文件下来了都3个月了,物业费和停车费不按新规执行,物业停车费一律按每月60收取,而且不开具发票,请相关部门予以监督,查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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