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的同志们你们也学习一下政府的文件,再来回答问题吧!不要再用一些没有根据的东西 应付了,“心通桥”的主心思想就是的推动落实,你们也好好学习一下,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关于物业费的收取,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下发了郑价公(2014)4号文件,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4号文件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义邦物业公司是如何执行的,社区的同志有去问过了吗?按一类标准收取,首先有提供一类服务的能力没有,其次有为业主提供哪些一类服务?
二、4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业主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为什么义邦物业公司要求业主预缴一年的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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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4号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多媒体终端,通过多种途径,公示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
请问 社区同志们 你们有看到义邦物业的公示吗,你们调查过义邦有公示吗?有调查过业主都知道吗?
四、国务院《物业服务条例》和省、市相关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均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向全体业主和业委会公布物业费收支明细。。。
这些义邦物业公司 有做过吗?社区的同志们 你们清楚吗?如果你们清楚你们也可以公示啊你们天天就在小区里进进出出 也在小区内办公,义邦不公布 你们可以公布啊 在最显注的地方 可以把你们知道的情况 都公布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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