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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正在违法强行交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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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2 10:47: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5-8 15:02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广厦1号楼现在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临时工程用电,室内还没有通水。广厦在这种情况下,于2012.4.28日至今通知广厦一号楼700多户业主强行交房,目前这种违法行径仍在继续,并有加剧的趋向。

  广厦劣迹斑斑,恶行累累,广大业主苦不堪言。业主遇到交全款5年不交房,临时电,超低赔付率,霸王合同条款,延期交房等等一系列问题。广大业主前期也通过媒体,房管局网路平台等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通过贵单位前期代表市政府约谈广厦法人李振州,广厦承诺2012.5.1前交房,如不交房按照每天万分之三的标准赔偿,并通过房管局网站、张贴公示、大河报和郑州晚报公示,但是广厦现在不符合交房条件强制交房,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赔偿承诺。朗朗乾坤 ,天理昭昭。广厦累累恶行,知法犯法,不思悔改,变本加厉。
  综上所述,恳请郑州市房管局依法行使相关行政管理职权,勒令广厦公司立即停止这种严重损害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恶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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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5-2 11:17: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将尽快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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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5-2 15:14:48 |只看该作者
一方面,广厦张总明确表示没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不具备交房条件
另一方面组织交房活动,
明知故犯,房管局应该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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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5-2 15:23:01 |只看该作者
广厦,你真的是害人不浅啊!请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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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5-2 15:25:34 |只看该作者
广厦罪恶累累,详见上面如实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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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5-2 15:29:15 |只看该作者
如此开发商,应当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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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5-2 15:29:34 |只看该作者
广厦1号楼现在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临时工程用电,室内还没有通水。广厦在这种情况下,于2012.4.28日至今通知广厦一号楼700多户业主强行交房,目前这种违法行径仍在继续,并有加剧的趋向。
朗朗乾坤 ,天理昭昭。广厦累累恶行,知法犯法,不思悔改,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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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5-2 15:34:04 |只看该作者
万恶的广厦,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强行交房, 严重侵害我们业主的权益!

点评

付俊霞  广厦的霸王条款,害人啊  发表于 2012-5-2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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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5-2 15:36:05 |只看该作者
政府主管部门:现在是你们行使职权为民众做主的时候,大家的眼睛都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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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5-2 15:43:57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严惩广厦 霸王条款 强制交房 怎么说都是他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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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5-2 16:05:15 |只看该作者
广厦1号楼现在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临时工程用电,室内还没有通水。广厦在这种情况下,于2012.4.28日至今通知广厦一号楼700多户业主强行交房,目前这种违法行径仍在继续,并有加剧的趋向。
朗朗乾坤 ,天理昭昭。广厦累累恶行,知法犯法,不思悔改,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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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5-2 16:13:27 |只看该作者
面对广厦业主的诉求,房管局不要再采取鸵鸟政策了
要敢于对违规行为采取措施
不要让纳税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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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5-2 16:19:27 |只看该作者
forum.php? ... =%E5%B9%BF%E5%8E%A6中社区管理员代表开发商回复了下面这段话“关于榕树公馆项目有关问题的答复

       经调查,郑州广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榕树公馆项目,位于红旗路与黄河北街交叉口。该项目于2010年6月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10年9月初对外开盘销售,11月开始与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1年9月30日交房。
       由于此地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水、电、气、暖无法满足现在的配套要求,各种配套设施均需增大容量,由其是居民用电在这个区域为“红色”区域,经过与各相关部门大量协调,公司正在加紧施工,现已大部分落实,争取2012年4月30日前交房。”当中明确指明了当时没有按时交房的原因是因为水,电,气,暖没有达到要求,但是就目前也没有达到要求开发商就交房的行为,政府领导又当作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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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5-2 17:58:50 |只看该作者
请贵单位重视,难保广厦不会出现北京“央视大火”,上海“静安大火”,广厦楼内现在连个最简单的消防器材都没有,单就这一项请问怎么通过有关部分验收?别等着出现事故以后才会重视、才会处理,到时候恐怕从上会查到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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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5-2 22:26:40 |只看该作者
广厦目前没有拿出来三书一证一表,通知我们业主5月1—7号交房,过期不在办理,请问这是强行交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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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5-3 08:51:26 |只看该作者
买房是为了安居乐业,不是想找气受,可是面对无良的开发商,业主不断遭受开发商欺骗、恐吓、威胁时,
房管局在干什么?
和谐社会啊,和谐社会啊,
难道只是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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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5-3 08:59:21 |只看该作者
广厦1号楼现在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临时工程用电,室内还没有通水。广厦在这种情况下,于2012.4.28日至今通知广厦一号楼700多户业主强行交房,目前这种违法行径仍在继续,并有加剧的趋向。
朗朗乾坤 ,天理昭昭。广厦累累恶行,知法犯法,不思悔改,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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