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两个弟弟三人共有共同房产一处(坐落在郑州市二七区王立砦北街88号,也是我唯一的栖身之处)。因有纠纷,我和弟弟为原告起诉另一个弟弟为被告,将该案起诉到二七区人民法院。2014年7月7日立案,立案后法院让我等,可是最后等来的是让我修改起诉状。因起诉时原告是我兄弟两人,其中一人不愿意修改起诉状,而我一个人改法院又不同意。现在我上下两难,直接导致我全家六口人在外漂泊,度日如年。
祈求法院能早日依法判决纠纷,让我有一个安心的家。能让百姓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少等一分钟口号落到实处。
王合旺: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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