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公司应尽的义务
在小区日常管理上,物业公司拥有熟悉情况、易于沟通的优势。在物业管理小区违法搭建现象上,应当充分发挥物业公司的作用。 第一,告知义务。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据此,物业公司应当在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工程前,重申有关装修中的禁止性行为,并采取书面告知的方式。 第二,制止义务。对违法搭建行为,物业公司应当及时劝阻,并可采取一定措施进行制止,由于物业公司只是一个民事主体,不是国家执法部门,只能在其法律赋予的管理职能范围采取相应手段,如制止个别业主违章建筑的材料、施工人员进入小区等。
二、实际情况
小区名称:联合花园小区,位于二七区漓江路97号。
物业公司:郑州公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对于小区内的私搭乱建现象,该物业公司未进行任何有效制止或告知措施。
在面对业主质询此事时,竟让以“不知道”回复。
物业公司之厚颜无耻,无以复加。
三、诉求
1、房管局作为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对于公建物业在联合花园小区的不作为行为,请予以调查;
2、作为小区业主,强烈期盼早日拆除该违章建筑、恢复原有绿地、恢复原有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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