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664|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整治了,就不要区别对待!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6 20:23:5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工作时间

16065小时:2分钟

户外广告轰轰烈烈拆除几近一个月了,报纸也在天天报道夸赞,可是我想问问,中原路嵩山路西北角恁大的显示屏为何可以视而不见?是因为它在市委院内,是你们管理单位的领导机构吗?怕伤不起吗?也罢!我们一介市民,理解吧!那再问!花园路农科路口道路上建的恁大的广告牌,你们也没看见吗?还是你们同样惹不起!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5-1-28 17:27: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中原区、金水区户外广告整治指挥部接到我处督办后,立即安排所属辖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关于所反映中原路嵩山路西北角违法设置大型LED显示屏问题,林山寨办事处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调查,经了解此处LED显示屏为市人防办根据人防法第四章通信警报的相关法律条文及省人防办2013年目标管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所建的多媒体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该警报器只用于警报鸣放、三防教育、防灾应急信息传递,不进行户外广告宣传。
关于所反映花园路农科路东北角违法设置大型广告牌问题,文化路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了解,市民反映情况属实,目前,执法中队已联系拆迁队,将尽快对该广告牌进行拆除。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5-1-14 11:12:03 |只看该作者
已收到尽快回复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地板
发表于 2015-1-30 11:12:30 |只看该作者
好像还没有拆除,执法力度不够啊,建议领导严查,是不是有后台?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5#
发表于 2015-2-4 15:53:43 |只看该作者
已收到尽快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6#
发表于 2015-3-10 17:09:28 |只看该作者
2015年2月4日,接市城管局转发的《个人承包道路,环卫工人利益受损,环卫工人流汗又流泪》舆情通知单。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人员问题
我公司经市场化运作承包,西陈庄等38条道路清扫保洁。面积(45万多平方),要求配置185人,含(1个项目负责人.5个质检员.14个班长)。要求白班(上午班+下午班)+夜班。清扫保洁面积每人每班合5400多平方.
   2:工资问题
二七环卫总公司环卫临时工每人每月1800多元。经市场化运作承包,工资和总公司的工资有差别,所以我公司采用了(计时付费)向员工发放工资。大部分员工每人每月合2700元工资,只有个别工作时间短的环卫工人合1200元工资。
  3:过节补助问题
1:郑州环卫节市管理局发放的过节补助200元,直接发放于本人工资卡里,没有经过伟业公司发放。
    2:扣工资问题是个别工人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后,会计其采取扣款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7#
发表于 2015-3-10 17:14:0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上条回复系操作失误,将其他回复回到您这了,对不起。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8#
发表于 2015-3-10 17:20:26 |只看该作者
中原区户外广告整治指挥部接到我处督办后,立即安排所属辖区林山寨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了解此处LED显示屏为市人防办根据人防法第四章通信警报的相关法律条文及省人防办2013年目标管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所建的多媒体多功能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该警报器只用于警报鸣放、三防教育、防灾应急信息传递,不进行户外广告宣传。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4-25 23:2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