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2014年3月份生的宝宝,剖宫产,符合晚育。由于公司规模比较小,专管员也没有办过这些东西,所以当时提交的资料都是根据生育津贴博客里面以前的内容再加上个人的理解提交的,但是现在看到博客里面关于提交的资料内容跟以前不一样了,看到2014年第四季度生育津贴网上公示的金额跟我们财务自己计算的金额有点出入,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1、产假天数是怎么确定的,180天还是195天,还是其他?
2、剖腹产跟顺产享受的津贴一样吗?我是剖腹产,但是当时只提供了结算发票、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登记卡这些,没有提供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这个有影响吗?如果有影响,现在补还来得及吗?
联系电话:13*******21,小郭。
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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