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一、关于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免费师范生应到中小学校任教。有关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号)规定: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各地应先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编制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别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三)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编办 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意见(豫教师[2010]209号)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采取双向选择和回生源所在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两种方式就业。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任教。
二、郑州市接受免费师范毕业生情况
2011年7月首届免费师范生毕业。为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我局认真落实有关免费师范生政策,2011年—2013年,在学校编制范围内上报需求计划基础上,学校按规定参加河南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经面试、讲课、试用后,局属部分学校与免费师范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
关于2011年-2013年通过省双选会签订协议接受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入编问题,市人社局于2013年首次解决了2011年局属中小学接受的郑州籍免费师范毕业生8名,还有多数免费师范生入编问题至今未能解决。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继续与人社局协商沟通,尽快解决局属学校通过双选会计划内接受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入编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