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142|回复: 3

聚源路小学半夜施工扰民,居民苦不堪言 [复制链接]

Rank: 1

发表于 2015-1-24 09:38:49 |显示全部楼层

待处理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等待时间

15948小时:38分钟

聚源路小学位于东区商鼎路和聚源路交叉口,每天半夜22:00开始施工扰民,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居民苦不堪言,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学习,我们上班族晚上睡不成觉,整夜整夜的睡不成,老人身体不好,苦不堪言!聚源路小学的相关领导到底是想干什么?白天不干活,专门在夜半施工,想学周扒皮么?
请城市管理局的领导同志们管一管这些噪音扰民的坏人,让我们睡一个安稳觉。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发表于 2015-1-26 09:52:35 |显示全部楼层
已收到尽快回复您。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发表于 2015-1-26 09:55:45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郑州市环保局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发表于 2015-1-27 09:21:53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郑州市城市管理局.你好,根据《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具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三)违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在依法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吃法的行政区域,按照法定职责由公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处罚权。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待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3-29 13:54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