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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高学亮等3人反映的问题后,镇党委十分重视,决定成立由镇换届办、组织办、民政所等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高学亮,男,59岁,告成镇八方村五组人。
二、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情况
经查:2014年12月10日,八方村进行村民委员会正式选举工作。村委会设职数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主任、副主任选票发出1796张,主任候选人高东森得票868张、高桥峰得票822张,副主任候选人韩克敏得票868张、韩小利得票789张。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数。委员候选人张少刚得票1099张、李香荣得票1012张,过半数当选为村委委员。
反映称:对撤销韩子敬委员一职,没有对群众进行公示。
经查,正式选举当日鉴于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韩子敬分别获得主任票24张、副主任票2张、委员票892张(发出选票1796张)的情况,该村选举委员会依据《河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学习读本》第292页中有关答复,在正式选举统计选票时,可采用允许选票‘下加’的办法,同意将韩子敬的主任得票、副主任得票共计26票,“下加”到其委员得票上,共计918票。韩子敬当选为村民委员会委员。
选举结果公布之后,八方村个别群众多次到市、省咨询政策,反映“下加”不合理的问题,要求取消下加。为了八方村村情稳定,不出现新的问题和矛盾。12月28日,新当选的村委委员韩子敬本人提出申请,要求辞去村委委员职务。
三、处理意见
(一)关于该村正式选举中候选人没有足额产生,要求补选的问题的处理意见。
因该村主任候选人高东森、副主任候选人韩克敏属于刑满释放人员;主任候选人高桥峰、副主任候选人韩小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四名候选人都不完全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在其他候选人中也没有合适的人选。并且如果进行补选,将引起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为了该村的工作开展和大局稳定,镇里成立工作组入村开展工作,协助支部处理重大事务、解决遗留问题、维护信访稳定、完善村规民约。同时选派两名机关干部分别担任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协同新当选的村委委员开展村委工作。三个月后,根据该村实际情况,镇党委再专题进行研究,确定是否进行补选。
(二)关于对撤销韩子敬委员一职,没有对群众进行公示的问题的处理意见。
韩子敬辞去村委委员一职之后,八方村立即召开了村两委干部会议进行了宣布。但鉴于韩子敬之前一直兼任该村秘书,掌握该村账目和大量工作资料,工作交接需要一定时间。镇党委要求工作组进驻期间,韩子敬积极配合调查,各项工作交接完毕后不再参与村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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