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3月27日参加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采购编号:郑财公开[2012WXDL]11号”的招标工作,并按照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专家综合评定,我方获得综合评分第一名,中标该项目。 在3月29日,我方收到招标公司发出的关于“对我方投标设备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征询函”,并在第一时间对此进行了质疑。我方所投产品的型号参数被竞争对手掌握,有存在我方投标文件被透漏给竞争对手的可能,此问题违反招标法条例。但我方同时按照程序,对相关征询问题进行了一一应答,并提供相关文件加以证明,得到了专家组的认可。但个别专家在招标方暗示其有倾向的特定投标人的情况下,排斥我方中标,吹毛求疵,针对我方招标文件不断挑毛病,并确定重新招标,我方对此结果不满意提出质疑。同时针对招标过程中的种种疑点提出质疑,我方有理由相信其他竞争对手系一家公司指使投标,属于围标行为,疑点如下:1、根据招标文件我方征询天融信厂家索要产品授权,厂家坚持不发授权,据了解本次投标只授权三家,系一家操作围标。2、现场开标其他投标人价格分别为拓普299350、汇龙数码298000, 山谷创新295000. 投标人价格非常接近,并呈规律差异,存在串通投标嫌疑。3、现场投标文件封装,我方按照招标要求封装,其他三家投标书未按照要求封装且封装方式完全一致。 竞争对手与招标方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招标法,侵害国家财产,对郑州市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破坏郑州市经济发展环境。 请贵单位对有关问题核查,并对相关涉及的人员进行梳理调查,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合法性,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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