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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路蓝堡湾一期,电动车充电蓬拆除,物业骗子(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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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28 10:07: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5-4-22 13:56

花园路蓝堡湾一期,电动车充电蓬因为占道被拆除,原有100多个充电位现在只有不到20个,找物业协商原有卡和卡内余额只能用不能退还,或者改到二期,试问新办的卡才用了1个多月,每天就不到20个可以充电,够老客户使用吗?我们也不要求你退钱什么的,把卡和余额帮我们转过去就行了,物业的意思是要不只有在这20多个充电位使用,要不就只有重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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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3-3 09:44:5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房管局已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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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4-2 15:09:3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小区基本情况
正弘·蓝堡湾项目坐落于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汇处(东风路28号院),2009年由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接手,2010年11月30日交房,在2010年7月14日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由河南正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小区属高层住宅楼,占地面积7.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9万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0.0275万平方米,共计10栋楼,1225户。住宅物业费收费标准:1.98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费收取标准:3.8元/月/平方米,住宅商用物业费收取标准:3.0元/月/平方米,在郑州市金水区物价局备案。
二、业主投诉问题
蓝堡湾一期,电动车充电蓬因为占道被拆除,原有100多个充电位现在只有不到20个,找物业协商原有卡和卡内余额只能用不能退还,或者改到二期,试问新办的卡才用了1个多月,每天就不到20个可以充电,够老客户使用吗?我们也不要求你退钱什么的,把卡和余额帮我们转过去就行了,物业的意思是要不只有在这20多个充电位使用,要不就只有重新办!
三、问题回复
接到业主投诉后,我局就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了解正弘·蓝堡湾西门原设有充电位置,因小区西门外区间道路改成市政道路,小区西侧车棚被撤除,只剩下在西门口充电插座20余个,业主之前办理的充电卡只能在剩余的20个充电插座充电,因供不应求,部分客户要求退卡。物业公司在前期办卡时告知客户充电卡不记名、不挂失、不退还,出现需要退卡现象,卡及卡内余额只能用不能退还。
针对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承诺业主如需充电:一是在原有的20个充电处充电;二是可协调到二期办卡充电(道路东侧属于二期,充电设备可以正常使用);三是可以办理退费手续。我们要求物业公司派专人协调处理此事,并和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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