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对于河南国基迪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御府三号三期小区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公司只开收据,未开具发票一事,经我局派人实地调查,情况如下:
一、水电费属于代收代缴项目,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统一开具发票。
二、该公司对收取物业费不开具发票的解释是:财务部在公司本部,距御府三号小区较远,没有在该小区安装发票打印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税收发票管理制度,我局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做到一个小区一个发票开具点,并对其不开具发票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三、要求该公司对持有收据而未更换发票的业主及时开具发票,由物业公司派专人送票上门。
郑州市地税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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