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金水区天明路72号金阳光居易小区7号楼地下一层、一层、二层被大桥医院买下,准备装修并建成诊区。小区业主认为,在住宅楼下开设医院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使居民安全和健康遭到严重威胁。担心主要是:其一,医疗污水、废弃物等的危害。医院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将严重污染环境。医院污水受到粪便、传染性细菌和病毒等病原性微生物污染,具有传染性,可以诱发疾病或造成伤害。一旦出现污染和疫情扩散,后果不堪设想。其二,该医院与居民共用排污系统以及医疗“废气”等,都会对人体健康带来一定的威胁。其三,医院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种噪音,将严重影响居住环境,干扰居民生活。 第四,对小区房产价值会造成贬值。第五,该诊区附近无法规划停车位,整个天明路将被来诊的病号堵死。
他的手续是否合法,施工是否合法,是否会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责任如何划分?他的供水是否独立?排污是否独立?
以上问题小区居民无法监督,有关部门(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哪个部门,呵呵)是否在监管,是如何监管的?我们认为小区居民应该参与监管,因为小区是归所有业主所有。
请尽快回复,谢谢!
目前小区居民的情绪己经到了沸点,需要政府解决问题和引导情绪,否则必将酿成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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