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组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一直是每5年调整一次耕地,以便于给自然增长的人口合理分配耕地。期间1988、1993、1998、2003年各调整一次,按规矩2008年应再次进行调整,可当缺少耕地的人员找到我们组长要求调地时,当时的组长以大多数人因我组外迁回来较多不合理户口、不同意调地为由拒绝调地。没办缺地人员到我办事处信访办反映该问题,得到的回复是农村土地问题较复杂研究研究再说,结果一研究研究了这么多年,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 2014年12月18日缺地人员在我区网站上给我们区长写了封信(编号104447),后来经了解此事区里要求新城办事处解决,结果一直到2015年2月3日也没人管。2015年2月4日我们到惠济区信访办反映此事,当时办事处的人员和我们村长组长都到场并确认开会研究此事如何解决。可是会开来开去焦点依然集中到外迁户口问题上,依然给不了我们明确答复。春节过后我们又先后3次前往区办事处反应情况,最终在上级领导的压力下我们村开会研究决定做出了公告(没有加盖公章)。公告的大概内容是:缺地人员按照2008年和2013年的人平均值每亩地每年补偿给缺地人员1000元,而且要等到我们组的耕地被征收时才能支付。 缺地人员一致对公告内容表示不同意,并与2015年3月31日到区信访办明表示我们的意见。 通过此事我们想问几个问题: 1、 外迁来的户口没有经过组里的组长村民代表和村委同意其户口是如何签来的? 2、 村上定的每亩地每年补偿1000元有何依据? 3、 按1000元计算我组现在每人大约合0.75亩耕地,也就是每人每年能得到750元的补偿,每天每人合2.05元,请问够孩子每天吃饭用的么?再请问我们的村长组长放到你们身上你们同意么? 4、 期间我们也到惠济区人民法院咨询,得到的回复是此类案件不受理,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对农村土地承包权纠纷问题有明确规定—应予受理,惠济区人民法院为什么不受理?再请问郑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么? 5、 请问政府不管、法院不受理老百姓的实际问题如何解决?谁来解决? 6、 请问郑州市政府就没有明确那个部门管农村土地纠纷问题么?针对此类问题就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