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郑州市公安局纪委: 我是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惠济桥村二组村民,我儿子吴彩朝2012年8月拉了四车土卸在了大河风情生态园门口前(具体原因我不清楚)。同年9月大河路公安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将我儿子刑事拘留,过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实施逮捕,2013年5月惠济区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4年12月17日惠济区长兴路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王岭、陈联伟 )再次以涉嫌敲诈勒索拘留了我儿子吴彩朝,今年1月22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实施逮捕。 我儿子让律师转告我说:2012年9月被拘留后,大河路分局询问了三件事:拉土堵门、阻挠打井和敲诈一事,每次的的询问笔录都在七页以上,而我儿子看到的笔录仅仅2页或3页,笔录中陈述曾经阻挠打井和敲诈两件事情在笔录中消失的毫无踪迹。惠济区法院最终以我儿子拉土堵门,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就在2014年12月17日,又以我儿子阻挠打井一事,把我儿子再次刑拘并逮捕,据此,我认为惠济区长兴路公安分局违法办案,涉嫌滥用职权,包庇大河风情生态园的幕后黑手或股东。为依法保护我儿子的合法权益,特提出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