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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阳光新城小区5号楼违建阳台-违法建筑执法队不作为(下派单位:金水区北林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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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5-4 09:03: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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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北林路

工作时间

16569小时:0分钟

尊敬的工作人员:
    您好,
    我是[url=]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新城小区[/url]业主,阳光新城5号楼3单元3楼西户在2015年3月买了该2手房之后,对房屋进行装修,通过在外墙上打钉固定方式私搭乱建6平方米阳台,由于违建阳台下方无砖石支撑,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可看附件照片)。该问题反映给金水区北林路社区后,社区与执法队来现场视察一次,执法队倪队长认为违建阳台没有四周封闭,没有用砖头建,就不是违建,不予作为。
    工作人员您可看照片,这样的违法违规建设6平方米阳台,下方无任何砖石支撑,使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始终处于担惊受怕之中,而且在我们小区也只有他们一家这样做,社区执法队嫌麻烦,就怠于履行职责,让我们很无奈也很寒心。请工作人员为我们做主督办。
916d90fb67700ff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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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5-4 17:22:06 |只看该作者
已上报金水区北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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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5-4 17:43:31 |只看该作者
已于社区和执法队联系,正在联系相关人员界定是否属于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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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5-4 17:05: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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