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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派出所鼓励暴力,报案后反遭更大侵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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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5-7 04:45: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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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55小时:0分钟

本人在风和日丽家园租住27号楼2单元1楼西户。昨天,本人向110报警,因合同纠纷房屋中介强行将租户财物从室内搬扔室外,处理本案的郑州中原区电厂路派出所(三位便装)居然鼓励对方侵害行为。致使从派出所出来后对方反变本加厉纠集3名不明身份男性不仅继续大肆将本人财物搬到室外,同时还不容分说破坏入防盗门。以此强迫住户搬出租住房屋。由于派出所的乱作为,最后本人为保护财产安全,在对方武力强迫下不得不签下10日内无条件搬离的承诺书。在此我要投诉警方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同时也要表明对方拿到的5月6日本人所签10日内搬离承诺完全是在警方不作为情况下,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被逼无奈之举,不表明自己的真是意思,不具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是完全无效的。
实名举报人  刘永田 省份证号13*******41115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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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5-8 08:25:11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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