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通知精神我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2015年4月10日之后实行市场调节价。”,可是老街一期永绿物业公司,从今年一月一日就开始按50元/月的标准收费了,而且是在还没有和业主签订新合同的情况下!
另外东区对反映老街物业乱涨价一事答复“ 另经向郑州市物价局了解,业主缴纳的停车费应该称做停车管理费,有收费依据,收取标准可参考物价局的标准和市场调控价,具体金额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协商决定。经向东区房管分局了解,停车位不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面积,属于个人的专有面积,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是所谓的停车管理费,费用的收取标准主要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协商决定的,不存在违法提价的行为。”未认定老街物业擅自涨价
请市物价局认定是否属于乱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