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 6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向社会公布了《郑州旅游年卡发行工作方案》,目前我市正对旅游年卡识别系统、网络终端等进行调试,最早将于7月底前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旅游年卡的首发。
根据方案,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居民、在郑大中专院校学生或者在郑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非郑州户籍人员,均可以购买旅游年卡,从而享受最优惠游览景区的待遇。
旅游年卡自现场办理之日起第五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零六十天,有效期以系统提示时间为准。旅游年卡持有者在年卡有效期内,可不限次数到旅游年卡景区(点)参观、游览;旅游年卡仅含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包含园中园、景区内娱乐设施及讲解、导游、索道等其他收费项目。
旅游年卡有效期内,无论年卡价格或管理体制是否变化,旅游年卡所含的景区(点)都必须切实保障年卡持有人享受与正常购票游客的同等待遇。旅游年卡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国家法定假日以及景区(点)闭园期间,所有景区(点)暂停使用旅游年卡,具体日期以当时对外公布的为准。
旅游年卡发售价格由市物价部门核定,办理后不予退换。丢失补卡需收取工本费;消磁加磁可到指定地点维护,不另收费用。
全市各指定旅游年卡发售点均可办理,具体地址随后会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
感谢您对郑州旅游的关注!
201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