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蓝钻北门两侧商户私自将公共场所划割,建设私人停车场,先不说他们这种行为合不合法,首先偌大一片公共场所圈起来后只停了他们一两辆车,其他车辆只能停在路上,阻塞道路,当前市区停车资源本就稀少,这种占用公共场地建设私人停车场的行为就显得更为可恶。其次小区附近的公共场所是小区居民活动的场地,以前可以停车的时候,大家都会预留出一大片的空地,方便群众通行和活动,而这些私建的停车场严重压缩群众活动空间,甚至由于他们的行为造成群众散步时只能走在北侧的车行道上,十分危险。最后,说说他们的违法行为,他们所圈起来的是公共场所,这是大家所共用的地方,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设置路障、档杆,将一片公共用地圈起,这种行为请有关部门认定。
我们注意到这个版块很长时间,办事处的人都没有回复了,如果得不到解决,我们还会通过其他渠道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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