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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敢抗法 “依法治国“从何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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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12 08:21: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巩义市人大代表杜鸿欣先生自家所有的私立学校——巩义市新欣学校拖欠巩义市农村信用联社孝义信用社二笔借款(本金合计387.19万元)跨越了两个世纪都没有归还。杜先生向本联社借款早于1997年11月,期间多次倒换借款合同,至2007年分二次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其中,3月23日签订合同金额197万元;8月3日签订借款合同金额194万元。这二笔合同借款(391万元)到期后仅归还本金38100元。此后,我社无数次上门催收欠款本息,杜先生俱以恶意态度逃避还款。在我社将其诉请法院至判决,共欠本金387.19万元,利息合计414.87万元。
后经巩义市人民法院一审,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对方还款。(2014)郑民四终字第861号民事判决书于2015年2月28日送达生效,我社遂向巩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杜先生竟置法律为儿戏,五个月来故意电话不接,躲而不见。杜先生之所以有恃无恐,对抗仗法律判决,他头顶“人大代表”的耀眼光环,可能就是自以为是的保护伞。对法律没有一丝一毫的敬畏之心,人民的“代表”带头抗拒人民法院的判决,其实就是破坏法纪。
杜先生从借款的那一天起到法院判决至今,压根就没打算还款。是他真的没有履行能力吗?否!新欣学校小学部每年收费收入1300余万元,可谓日进斗金!家里5口人拥有高档轿车:奔驰{予A169DW}一部,丰田凌志{予APC369}一部,北京现代{予AIJV69}一部,50座面包车{予AKZ995}一部,房产数套,真是家产万贯!新欣学校初中部每年还骗取财政资金50余万元!
巩义市法院执行该案时,碍于学校是做公益事业的,杜先生又是“人大代表”,账户不好查封,财产不好查封,致使法律判决成为一纸空文!为建设文明巩义,打造、优化巩义的法制环境,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正原则,请贵院依法执行杜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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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8-12 08:28:34 |只看该作者
敦促杜大老板还款!不还款赚了昧心钱,招致灾祸泪涟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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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5-8-12 16:10:27 |只看该作者
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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