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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郑公积金【2015】18号文件规定: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本人及配偶的提取总额不得高于租房时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的50%,市区内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县(市)和上街区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的最高限额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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