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规划局领导: 我们是中原新城新天地3号楼全体业主,我们楼盘位于桐柏路和陇海路交叉口东南角,紧贴陇海路。现联名写信向你们反映三号楼前建设公交港湾的不可行性,望做决策时能够尊重民意采纳民声,从保障老百姓基本利益出发。现将问题归结如下: 一、 规划局规划的业主公共用地,划走不合法 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档案馆保存的,在2010年通过规划局审批的开发商提交的建筑区划总平面图上显示,我小区三号楼前,有15.87米的宽距,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用地,那是属于我们楼盘的建筑区划,政府要在我们的公共用地上建设公交港湾和人行道,要征求全体业主意见通过,方案要合理且进行相应经济赔偿。 二、 规划不合理,对居民生活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按照现有的公交港湾项目规划和设计,公交港湾距三号楼单元门仅有2.5米,除去单元门外地面的台阶,可行宽度仅剩1.5米左右,且楼前地面和拟建路面有1.2米的高差,很显见,1.5米的宽度无法符合消防通道宽4米的规定,届时消防车、救护车以及搬家车辆等均无法进入小区,一旦发生重大火情病情,没有任何办法进行施救。1.2米的高差,也给孩子带来可能的意外危险。门前空地取消,电动车也无处停放,那么多电动车只能推到家里,万一充电失火,请问谁来担责?政府规划是为百姓,不应仅仅考虑道路方便,如果给百姓生活带来众多困难和重大安全隐患,这个规划的合理性,有待商榷。 恳请相关政府部门重新审查该项目方案的合理性,取消居民楼前的公交港湾,另行择址,我们全体729户居民将万分感谢政府对民生的关怀。
中原新天地全体三号楼业主 201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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