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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8 15: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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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的组织,成立首先由业主代表向区房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房管部门告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协调社区开展筹备工作,区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业主大会成立的业务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由街道办和社区牵头,具体的细节要求,可以详细咨询小区所在的社区工作人员,双方尽量都互相配合,互相理解,尽快的成立业主委员会,如网友反映社区涉嫌阻扰业委会成立,可以向社区和其上级部门街道办事处反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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