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我局接到正商明钻二期物业擅自更改物业楼用途,未经业主同意,物业擅自将物业楼出租给幼儿园, 物业楼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今年悄悄的租给一个幼儿园,现在已经装修完毕,物业楼位于17号楼和14号楼中间,一旦幼儿园开业,势必会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再说外面的家长接送孩子,出入人员混杂,二期院内电动车非常多,来往造成诸多不便,如果骑电动车在院子内撞到人谁来负责?物业楼常年不见阳光,不符合幼儿园用地要求,也不会取得合法拍照,再说消防什么的也不会验收通过。我们业主坚决不同意院子里开办幼儿园,如果物业一意孤行,势必引发群体事件的问题,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用途,依法应当由规划部门进行查处,建议业主向规划部门反映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