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出租车牌号豫A,TB461,发票14*******242发票号码07480811,司机分3个地点拉了4个人,以往拼车都是5元一人,自不必说,每个司机都很清楚,不打表因为第一位乘客已将将全程路费拿出,结果拼车的每人收10元,几位乘客跟跟司机说拼车就是5元,平时一个人单独单程也是10元,结果司机不但不找钱,一副耍赖的样子,将客户赶下车。本来想着司机多拉一个人多赚5块,生意不容易,自己也省5元,没想到这个司机竟然想一嘴吃个胖子,不好意思,这种司机必须放映给上级管理部门,这根打劫有什么区别。巩义的形象就是这样被毁啦!不打表、宰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