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93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高新区夫妻公有房产改为一人名下,为什么需要公证?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09:52: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高新区

等待时间

15363小时:37分钟


夫妻二人婚后在郑州市西高新区内购买住宅一套,房本为两人名字,想要将其中一人名字去掉,即改为一人所有

高新区房管局让办理房产婚内赠予公证,而郑州市区内房管局回复无须公证,前往交易大厅即可办理!

请问:为什么高新区房管局不执行此政策,非要花冤枉钱去公证呢?(公证费为5000左右)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01:5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