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和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打官司进行劳动仲裁,判定了劳动事实,拿到判决书之后申请荥阳稽查中
队执行,2015年8月份立的案,其间稽查中队一直帮助沟通,对方表态说配合执行,但是当我拿到荥阳社
保征缴科的保险登记表需要对方配合盖章的时候,多次上门无果,问郑职院人事处的办事人员说让找任
正杰处长,找到任处长说让找主管肖院长,找院长几次又说不在学院,好不容易联系上郑职院肖世才副
院长,他答复说让人事处按规定办事,我再次找到人事处任正杰处长,他说没办过这种事,但是盖章必
须院长签字,签到哪里怎么签都不知道。我又联系上肖院长,院长说不清楚怎么签让问任处长。如此循
环往复进入了踢皮球死胡同阶段,我找到荥阳稽查,稽查大队他们只能帮助协调,但是没有执行权,我
问了律师,律师说也没办法,只能让稽查帮助我。我想请求政府帮帮我,一个简单的劳动诉讼证据属实
已判决,依法补交社保这么简单的事情让我这两三年来心力交瘁,痛苦不堪,他们推来推去互相说不知
道不清楚就拿他们没办法了吗?难道官司都判决了,嘴上说着配合,但是实际拒不配合还互相推诿法律
难道就成了儿戏?请求政府给我指条明路,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我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找哪个
部门去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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