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水区汉飞城市公园的一名住户, 我们小区一大部分顶楼出现漏水情况, 屋子里面墙面好多都泡的掉皮。 我们都申请了维修基金, 物业让我们签字,签了好多次, 邻居说申请也没用, 都申请了两三年了, 一直在推,物业总说马上都下来了,很快会整体维修,如果到约定的时间还不维修,我们可以不交物业费, 但是, 推了一年又一年, 2015年11月份小区有一批,大概两个单元的房顶修了。 其他的我们大部分仍是没动静,由于小区物业本来都不负责任,我们对物业的话也没办法完全相信,我们作为普通的公民, 我们想知道,究竟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物业递交申请了没, 还有是房管局不批准还是物业在搞鬼!!为什么买房子的时候 强制交房屋维修基金, 现在修房子了,用着怎么那么难。 如果不批准,那我们是不是有权利自己找人来维修,不能让房子这样泡着, 越来越差。 真心地请领导了解下我们的居住情况, 物业的不作为,让我们住户也很无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