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秦岭路长城新干线二区(秦岭路岗坡路交叉口东北角)的业主,我们小区属于物业管理前期,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们购买了地下车位。地下停车场通知我们,2月10日前交全年的停车费,标准是每月交80元。根据往年经验,不交他们将封闭出入口。春节期间,只要合理,我们肯定执行。但问题是:1.通知的落款是“二七停车场”,不是物业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收费许可公示牌,二七停车场怎么可以收我们的费用?
2.收费人员说标准和煤机停车场一样,而煤机停车场各种标志、道闸、环境很好,我们这里都没有,地面没处理,尘土很厚,能一样吗?
3.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发改价格[2014]2755文,河南省市也有此文,郑州市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相关条款就废止了,我们清楚理解。[2014]2755号明确“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我们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政府到底明确没有?
4.根据新通桥答复其他小区反映的类似问题,新的价格应该与业主协商。即使这个收费行为是物业公司的,单方面不协商不经政府批准是否合适?如果是所谓的二区停车场的行为,是否涉嫌无照经营?
谢谢你们的指导。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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