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4年在须水镇常庄警务室办理的居住证(银行卡形式),2015年到期后在帝湖派出所下辖的警务室(汝河小区内)签注,现在搬到经开区九龙镇后要求签注,但是九龙镇警务室发现我的居住证被须水镇常庄警务室注销,信息无法启用,要求我必须去注销我居住证的单位常庄警务室恢复证件启用。我于昨天2016.2.22找到常庄警务室及其主管部门须水镇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地方要求恢复居住证启用,须水镇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并声称不归他们负责,即使我在须水镇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办公室拨通九龙镇警务室的电话,让办理证件的双方直接沟通,须水镇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工作人员仍拒绝办理。
所以,我的办证程序就陷入死循环,九龙镇警务室要求我找注销单位恢复证件启用,而须水派出所说和他们没有关系,拒绝启用。要知道九龙镇和须水镇直线距离30公里来回路程将近100公里,这不符合我们政府破解办证难的宗旨吧!现在,我就想知道我的居住证到底应该由谁来办理?也想请监督部门能督促办理单位把我居住证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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