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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管不管无证经营的餐饮店?(下派单位:金水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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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3-3 16:17: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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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7-2-15 14:43

花园路国基路居易国际2楼平台小吃店卫生各方面均不合格,居然能在上面无证经营达几年之久,难道这样的bi餐饮店不该由该部门监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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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14 10:51:40 |只看该作者
    一、对于花园路国基路居易2楼平台小吃店的问题,我局多次进行监督检查。该平台上多家小饭店所用的房屋性质属于居民楼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居民楼内不得办证。
    二、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应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
    三、我局于2016年4月12日将与国基路办事处、21世纪社区、安监办、社区警务室等多部门对该地址进行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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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21 15:19:38 |只看该作者
一、2019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同工商、安监、房管、公安等多部门在国基路办事处三楼召开郑花路59号居易国际广场二楼平台多家食品经营单位无证经营问题的联席会议。
二、通过该小区物业部门我们对二楼平台无证经营的房屋产权人下达了《行政执法告知书》
三、2016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二楼平台上的20家无证经营的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及《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四、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基路办事处、21世纪社区物业部门、公共、消防等多部门的配合下对该地址进行联合执法,通过执法,所有无证经营门店现已关门。
五、我局执法人员与该小区物业部门对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对无证经营的商户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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