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郑上路104号楼属于市一建公司家属楼,该楼处在原轮胎厂家属院内西南角。原轮胎厂居民楼早期已进行过一户一表改造,按照户表改造计划,该楼安排于2014年3月份进行改造施工。但在施工单位进场对104号楼房进行施工时,因市一建公司与轮胎厂前期存在有纠纷,轮胎厂居民阻挠自来水公司进院内施工,一是不让104号楼从家属院原有的管道上碰头,二是不让在该院内开挖施工铺设管道。自来水公司多次前往协调未果,施工无法进行。其后在市一建公司所属物业公司出具停止改造的书面材料后,施工单位被迫停工,造成104号楼未进行户表改造。
经了解,目前双方的纠纷还未解决。鉴于全市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已基本结束,针对居民提出的问题,我公司建议小区居民联系督促市一建公司与轮胎厂方面进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字出具允许进场改造的书面材料,于3月31日前递交自来水公司户表工程项目部(联系电话:67695418)。我公司将协调施工单位,对该楼进行改造施工,过期将无法免费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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