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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福园小区物业价格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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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3-11 13:06: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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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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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福园小区位于巩义市嵩山路北段,2013年8月份交房,现有10幢楼,18个单元,1087户居民容量。物业服务公司为巩义市科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科泰物业自2013年8月交房时开始就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包括有1.物业费格式条约规定1.15元/平/天,但是按照签定的合同内容好多服务内容没达到合同约定频次或要求,还有些服务基础实施根本没有还强制收取服务费如0.15元/平/天的门禁系统电子费用,门禁系统设备都没给安装。他们这个行为就像我们去饭店吃饭点了十个菜他们因材料所限只给上了六个但是强制要收十个菜的钱一样。2.变相违法高价卖电。民用生活用电是国家保障民生的一个大项,但科泰物业自交房起就违反电业局对家福园小区规定的0.508元每度合网电价,私自抬高到0.568元每度赚取黑心钱,2016年216日下午6点还断然停掉了100多家业主的电。3.水费违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巩义市物价局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批复〉》(豫发改价管[2013]1172号)文件规定的巩义综合水价2.5元每吨把三楼以上加上0.5元的加压费按3元每吨收取。以上三个问题自2013年8月交房时就存在,另外在装修时科泰物业强制每户缴纳了500元左右的电梯使用费和500左右的垃圾清运费经咱们物价局罚款查处已经退还部分业主。但是在以上事关广大群众民生生活的三个事项上,科泰物业公司依然不收敛违法行为。希望咱部门能够认真查实、依法作为,还老百姓一个和谐的青天,让大家早日实现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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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3-11 16:58: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及时给予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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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3-14 17:24: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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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3-31 14:54:53 |只看该作者
  关于您反映巩义市家福园小区物业公司收取居民生活用电、居民生活用水及强制收取门禁系统电子费用的问题,经我局调查落实,现答复如下:
  1、关于电费问题。居民生活用电按照规定供电公司抄表到户的电价为0.56元/度。因小区供电设施没有移交供电公司管理,现执行的0.568元/度电价为合表用户电价,符合《河南省发展和计划委员会文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2〕808号)文件政策规定。我局同时已告知小区物业公司尽快和供电公司协商移交供电公司抄表到户的问题。
  2、关于水价问题。按照规定在房屋验收合格后供水管路等移交自来水公司管理抄表到户,但目前自来水公司没有接管,供水由物业公司代收各户水费。3楼以下不加压可以正常使用,规定综合水价为2.50元/吨,2015年12月以后综合水价为2.70元/吨。4楼以上因压力不够,需进行了二次加压,物业公司将加压所产生的电费、水泵设施维护、水损耗等各项费用计入水费,综合水价为3元/吨。我局已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将加压供水产生的各项费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业主公示。
  3、关于物业费问题。2013年底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时与业主签订的《家福园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物业费收取标准1.1元/平方米/月,电子智能化维护费0.05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收取电子智能化维护费包括设备监控装置、车辆出入管理装置、报警设备装置、电子巡更装置、楼宇对讲装置等,不存在收取物业费时强制收取0.15元/平/天的门禁系统电子费用。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
                              



                                   巩义市物价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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