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4月在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春江家园小区商品房一套,当时购房时已经查看到该公司在房管局官方网站上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证,上面的施工截止日期是2013年8月31日,所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付的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但是购房合同上写的最晚交房日期是2015年10月31日,这个疑问当时的售楼小姐也说了那是最晚的交房日期。可是截止到今天(2016年3月15日)开发商没有进行过一次任何方式的告知信息,没有通知真正的交房日期、违约金赔付时间。而我们这些买房人要一边还房贷一边交房租,还要解决最基本的吃饭问题,压力真的很大,政府方面尽快出面解决,让我们能尽快得到我们购买的房子,减轻一部分的生活压力。 |